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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法院审理解散公司诉讼案件的原则是什么?
2018年10月31日
徐州著名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人民法院审理解散公司诉讼案件,应当注重调解。当事人协商同意由公司或者股东收购股份,或者以减资等方式使公司存续,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使公司存续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文章来源:
徐州著名公司法律顾问律师
律师:
梁建鹏
[徐州]
江苏求臻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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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 http://www.czgslawer.com/art/view.asp?id=929528189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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