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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健全三项机制 强化办案安全

今年以来,睢宁县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有关加强办案安全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的意识,健全完善办案安全教育、办案安全检查、办案安全责任三大机制,确保了查办案件工作有力、有序、安全推进。 一、健全办案安全教育机制,划清办案安全“基准线”。一是加强日常安全教育。通过专题学习、集中讨论、案例剖析、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办案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始终绷紧安全办案这根弦,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坚决纠正疏忽侥幸心理。二是加强案前安全教育。办理案件前,集中召集办案组人员进行案前教育,重申各项办案安全防范制度,明确办案、陪护人员工作职责,宣布办案纪律、安全和保密规定,确保万无一失。三是加强反面警示教育。深刻剖析各地纪检监察机关发生的办案安全事故,认真分析和查找办案安全事故发生的主客观因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警钟长鸣,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办案”的意识。 二、健全办案安全检查机制,设置办案安全“警戒线”。一是检查办案环境。所有调查谈话工作,无论是查办“两规”“两指”案件还是信访调查或线索初核,全部安排在一楼进行。谈话前,办案人员逐一排查谈话室安全隐患,清理室内的玻璃器皿、电线、电源插座、灯具、锐物等物品,不摆放无关物品,确保不留一处安全死角、不留一个安全隐患。二是检查涉案人员身体情况。谈话前,办案人员先收取、保管涉案人员的火机、钥匙、发卡等随身物品,谈话结束后再返还。“两规”“两指”对象进入办案点后,驻点医生每天按时对其进行体检,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反馈给办案人员。三是检查涉案人员心理情况。谈话前,办案人员充分了解涉案人员的家庭环境、教育背景、成长经历、工作履历等;谈话中,办案人员密切关注涉案人员的心理变化和情绪波动,确保对突发事件的有效管控。 三、健全办案安全责任机制,严守办案安全“高压线”。一是严明办案纪律。严格遵守“两规”“两指”措施的使用条件和报批程序,严格禁止“先规后批”,坚决杜绝以“集中谈话”、“自愿留置谈话”等方式规避审批程序。坚持文明办案、人性化办案,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严禁对涉案人员采取打骂、体罚、变相体罚和刑讯逼供等行为。二是严格责任分解。建立健全分级管理、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办案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负责案件调查的分管常委是办案安全第一责任人,案件承办室的负责同志是主要责任人,谈话组组长和陪护人员是直接责任人,视频监控室值班人员是重要责任人。所有办案人员一律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对因违反相关规定、失职渎职,发生办案安全事故或者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先免职,再依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睢宁纪委 王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