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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建立案件线索“多维度”处理机制

近年来,徐州市睢宁县纪委监察局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三转”工作要求,突出办案主业,按照“管查分离”的要求,在做好案件线索搜集的同时,建立案件线索“多维度”处理机制,防止案件线索流失,提高了案件线索的成案率和办案质量,有效解决了有案可查的问题。 一是集中式管理。制定下发《案件线索管理办法》,建立案管室归口管理、协调督办,信访室、案件检查室等其他各室共同配合、齐抓共管的案件线索管理机制。将所有渠道收集的案件线索,全部纳入案件线索管理信息库,案管室确定专人管理,具体负责对案件线索进行收集、登记、分类、归档、汇总等工作。对案件线索库中的案件线索,分别建立《案件线索移送登记表》、《案件线索登记台账》电子档案和书面文字档案,电子档案保存于案管机,书面文字档案存放于专柜,严格保密管理。 二是分步式评估。成立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副书记、常委、各相关室主任和法院、检察院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案件线索集体评估小组,并建立完善案件线索集体评估制度,从线索来源、举报动机、举报方式、举报内容、案件线索涉及的主要人员权力大小及获取证据的难易程序等方面进行分步评估:“初审”,即信访室联合案管室负责对案件线索可信度和反映问题性质进行初步分析研判,提出评定意见,报分管常委;“复审”,即分管副书记联合分管常委在了解举报问题和初步评定意见后,组织案管、信访、检查室、农村工作室相关人员集体研究讨论,提出拟办意见,报案件线索集体评估小组审议,确保线索评估的质量;“会审”,即案件线索集体评估小组每月召开一次案件线索梳理分析会,根据拟办意见进行集体研究,提出立案意见。 三是分类式筛选。采取“上、中、下”三种筛选方法。“上”即注重从案件线索库中筛选反映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问题案件线索,重点筛选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的案件线索。“中”即注重从案件线索库中筛选反映重点科、股、站、所等关键部门、实权岗位的案件线索,重点筛选具有审批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部门和领域,对权力集中、自由裁量权大的岗位和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下”即注重从线索库中筛选反映损害民生问题的线索,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安置、惠民资金使用等热点、难点、焦点问题作为筛选排查的重点内容。(睢宁县纪委 王柯武)